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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2015-11-23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 169 — 2009

施行日期:200961

 

1   总   则

 

1.0.1 为保证清水混凝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表面有清水混凝土外观效果要求的混凝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清水混凝土工程应进行饰面效果设计和构造设计,并应编制施工组织管理文件。

1.0.4 清水混凝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清水混凝土

    直接利用混凝土成型后的自然质感作为饰面效果的混凝土。

2.0.2 普通清水混凝土

    表面颜色无明显色差,对饰面效果无特殊要求的清水混凝土。

2.0.3 饰面清水混凝土

    表面颜色基本一致,由有规律排列的对拉螺栓孔眼、明缝、蝉缝、假眼等组合形成的、以自然质感为饰面效果的清水混凝土。

2.0.4 装饰清水混凝土

    表面形成装饰图案、镶嵌装饰片或彩色的清水混凝土。

2.0.5 对拉螺栓孔眼

    对拉螺栓在混凝土表面形成的有饰面效果的孔眼。

2.0.6 明缝

    凹入混凝土表面的分格线或装饰线。

2.0.7 蝉缝

    模板面板拼缝在混凝土表面留下的细小痕迹。

2.0.8 表面色差

    清水混凝土成型后的表面颜色差异。

2.0.9 堵头

    模板内侧对拉螺栓套管两端的定位、成孔配件。

2.0.10 假眼

    在没有对拉螺栓的位置设计堵头或接头而形成的有饰面效果的孔眼。

2.0.11 衬模

    设置在模板内表面,用于形成混凝土表面装饰图案的内衬板。

2.0.12 装饰图案

    混凝土成型后表面形成的凹凸线条花纹。

2.0.13 装饰片

    镶嵌在清水混凝土表面的装饰物。

 

3   基  本  规  定

 

3.0.1 清水混凝土可分为普通清水混凝土、饰面清水混凝土和装饰清水混凝土。装饰清水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应由设计确定,也可参考普通清水混凝土或饰面清水混凝土的相关规定。

3.0.2 清水混凝土施工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对于饰面效果要求相同的清水混凝土,材料和施工工艺应保持一致。

3.0.3 有防水和人防等要求的清水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防裂、防渗、防污染及密闭等措施,其措施不得影响混凝土饰面效果。

3.0.4 处于潮湿环境和干湿交替环境的混凝土,应选用非碱活性骨料。

3.0.5 清水混凝土工程应在上一道施工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0.6 清水混凝土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0.7 饰面清水混凝土和装饰清水混凝土施工前,宜做样板。

 

4   工  程  设  计

 

4.1  建 筑 设 计

 

4.1.1 建筑设计应确定清水混凝土类型及应用范围。清水混凝土构件尺寸宜标准化和模数化。

4.1.2 对于饰面清水混凝土和装饰清水混凝土,应绘制构件详图,并应明确明缝、蝉缝、对拉螺栓孔、装饰图案和装饰片等的形状、位置和尺寸。

4.1.3 清水混凝土的施工缝宜与明缝的位置一致。

 

4.2  结 构 设 计

 

4.2.1 当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清水混凝土时,混凝土结构的使用年限不宜超过50年,清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条件宜符合表4.2.1规定。

4.2.1 清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条件

环境类别

条     件

室内正常环境

a

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饰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b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饰性能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4.2.2 清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清水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2 当钢筋混凝土伸缩缝的间距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时,清水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高于C40。

3 相邻清水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一致。

4 无筋和少筋混凝土结构采用清水混凝土时,可由设计确定。

4.2.3 对于处于露天环境的清水混凝土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部  位

保护层最小厚度

板、墙、壳

25

35

35

     注: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4.2.4 设计结构钢筋时,应根据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对螺栓孔位的要求确定。

4.2.5 对于伸缩缝间距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的楼(屋)盖和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方向(长向)的钢筋宜采用带肋钢筋,钢筋适当减小,配筋率宜增加;

2 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设置后浇带或跳仓施工等措施;

3 当采用后浇带分段浇筑混凝土时,后浇带施工缝宜设在明缝处,且后浇带宽度宜为相邻两条明缝的间距。

 

5   施  工  准  备

 

5.1  技  术  准  备

 

5.1.1施工前应熟悉设计图纸,明确清水混凝土范围和类型,并应确定施工工艺。

5.1.2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应综合考虑各施工工序对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的影响。

 

5.2  材  料  准  备

 

5.2.1 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体系的选型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度应满足清水混凝土质量要求;所选择的模板体系应技术先进、构造简单、支拆方便、经济合理;

2 模板面板可采用胶合板、钢板、塑料板、铝板、玻璃钢等材料,应满足强度、刚度和周转使用要求,且加工性能好;

3 模板骨架材料应顺直、规格一致,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且满足受力要求;

4 模板之间的连接可采用模板夹具、螺栓等连接件;

5 对拉螺栓的规格、品种应根据混凝土侧压力、墙体防水、人防要求和模板面板等情况选用,选用的对拉螺栓应有足够的强度;

6 对拉螺栓套管及堵头应根据对拉螺栓的直径进行确定,可选用塑料、橡胶、尼龙等材料。

5.2.2 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连接方式不应影响保护层厚度;

2 钢筋绑扎材料宜选用20~22号无锈绑扎钢丝;

3 钢筋垫块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颜色应与清水混凝土的颜色接近。

5.2.3 饰面清水混凝土原材料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足够的存储量,原材料的颜色和技术参数宜一致;

2 宜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同一工程的水泥宜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中强度等级。

3 粗骨料应采用连续料级,颜色应均匀,表面应洁净,并应符合表5.2.3.1的规定。

 

表5.2.3.1 粗骨料质量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

≥C50

<C50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0.5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8

≤15

 

    4 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并应符合表5.2.3.2的规定。

表5.2.3.2 细骨料质量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

≥C50

<C50

含泥量(按质量计,%)

≤2.0

≤3.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 0

 

    5 同一工程所用的掺合料应来自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宜选用Ⅰ级粉煤灰。

5.2.4 涂为应选用对混凝土表面具有保护作用的透明涂料,且应有防污染、憎水性、防水性。

 

模  板  工  程

 

6.1  模  板  设  计

 

6.1.1 模板分块设计应满足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的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模板分块宜以轴线或门窗中线为对称中心线,内墙板分块宜为墙中线为对称中心线;

2 外墙模板上下接缝位置宜设于明缝处,明缝宜设置在楼层标高、窗台标高、窗过梁梁低标高、框架梁梁底标高、窗间墙边线或其他分格线位置;

3 阴角模与大模板之间不宜留调节余量;当确需留置时,宜采用明缝方式处理。、

6.1.2 单块模板的面板分割设计应与蝉缝、明缝等清水混凝土饰面效果一致。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模板的分割应依据墙面的长度、高度、门窗洞口的尺寸、梁的位置和模板的配置高度、位置等确定,所形成的蝉缝、明缝水平方向应交圈、竖向应顺直有规律;

2 当模板接高时,拼缝不宜错缝排列,横缝应在同一标高位置;

3 群柱竖缝方向宜一致。当矩形柱较大时,其竖缝宜设置在柱中心。柱模板横缝宜从楼面标高开始向上作均匀布置,余数宜放在柱顶;

4 水平模板排列设计应均匀对称,横平竖直,对于弧形平面宜沿径向辐射布置;

5 装饰清水混凝土的内衬模板的面板分割应保证装饰图案的连续性及施工的可操作性。

6.1.3 模板结构设计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和《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结构应牢固稳定,拼缝应严密,规格尺寸应准确。模板宜高出墙体浇筑高度50mm;

2 斜墙、斜柱等异形构件的模板应进行专项受力计算;

3 液压爬模、预制构件等工艺的清水混凝土模板,应进行专业设计和计算,且应满足饰面效果要求。

6.1.4 饰面清水混凝土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阴角部位应配置阴角模,角模面板之间宜斜口连接;

2 阳角部位宜两面模板直接搭接;

3 模板面板接缝宜设置在肋处,无肋接缝处应有防止漏浆措施;

4 模板面板的钉眼、焊缝等部位的处理不应影响混凝土饰面效果;

5 假眼宜采用同直径的堵头或锥形接头固定在模板上;

6 门窗洞口模板宜采用木模板,支撑应稳固,周边应贴密封条,下口应设置排气孔,滴水线模板宜采用易于拆除的材料,门窗洞口的企口、斜坡宜一次成型;

7 宜利用下层构件的对拉螺栓孔支承上层模板;

8 宜将墙体端部模板面板内嵌固定;

9 对拉螺栓应根据清水混凝土的饰面效果,且应按整齐、匀称的原则进行专项设计。

 

6.2  模  板  制  作

 

6.2.1 模板下料尺寸应准确,切口应平整,组拼前应调平、调直。

6.2.2 模板龙骨不宜接头。当确需接头时,有接头的主龙骨数量不应超过主龙骨总数量的50%。

6.2.3 木模板材料应干燥,切口宜刨光。

6.2.4 模板加工后宜预拼,应对模板平整度、外形尺寸、相邻板面高低差以及对拉螺栓组合情况等进行校核,校核后应对模板进行编号。

 

6.3  模  板  安  装

 

6.3.1 模板安装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检查面板清洁度;

2 清点模板和配件的型号、数量;

3 核对明缝、蝉缝、装饰图案的位置;

4 检查模板内侧附件连接情况,附件连接应牢固;

5 复核基层上内外模板控制线和标高;

6 涂刷脱模剂,且脱模剂应均匀。

6.3.2 应根据模板编号进行安装,模板之间应连接紧密;模板拼接缝处应有防漏浆措施。

6.3.3 对拉螺栓安装应位置准确、受力均匀。

6.3.4 应对模板面板、边角和已成型清水混凝土表面进行保护。

 

6.4  模  板  拆  除

 

6.4.1 清水混凝土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适当处延长拆模时间;

2 应制定清水混凝土墙体、柱等的保护措施;

3 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修复。

 

     

 

7.0.1 钢筋应清洁,无明显锈饰和污染。

7.0.2 钢筋保护层垫块宜梅花形布置。饰面清水混凝土定位钢筋的端头应涂刷防锈漆,并宜套上与混凝土颜色接近的塑料套。

7.0.3 每个钢筋交叉点均应绑扎,绑扎钢丝不得少于两圈,扎扣及尾端应朝向构件截面的内侧。

7.0.4 饰面清水混凝土对拉螺栓与钢筋发生冲突时,宜遵循钢筋避让对拉螺栓的原则。

7.0.5 钢筋绑扎后应有防水冲淋等措施。

 

8  混凝土工程

 

8.1 配合比设计

 

8.1.1 清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试配,确定混凝土表面颜色;

2 应按照混凝土原材料试验结果确定外加剂型号和用量;

3 应考虑工程所处环境,根据抗碳化、抗冻害、抗硫酸盐、抗盐害和抑制碱-骨料反应等对混凝土耐久性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配合比设计。

8.1.2 配制清水混凝土时,应采用矿物掺合料。

 

8.2 制备与运输

 

8.2.1 搅拌清水混凝土时应采用强制式搅拌设备,每次搅拌时间宜比普通混凝土延长20~30s

8.2.2 同一视觉范围内所用清水混凝土拌合物的制备环境、技术参数应一致。

8.2.3 制备成的清水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应稳定,且无泌水离析现象,90min的坍落度经时损失值宜小于30mm。

8.2.4 清水混凝土拌合物入泵坍落度值:混凝土宜为150±20mm墙、梁、板的混凝土宜为170±20mm。

8.2.5 清水混凝土拌合物的运输宜采用专用运输车,装料前容器内应清洁、无积水。

8.2.6 清水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结束到入模前不宜超过90min

8.2.7 进入施工现场的清水混凝土应逐车检查坍落度,不得有分层、离析现象。

 

8.3 混凝土浇筑

 

8.3.1 清水混凝土浇筑前应保持模板内清洁、无积水。

8.3.2 竖向构件浇筑时,应严格控制分层浇筑的间隔时间。分层厚度不宜超过500mm。

8.3.3 门窗洞口宜从两侧同时浇筑清水混凝土。

8.3.4 清水混凝土庆振捣均匀,严禁漏振、过振、欠振;振捣捧插入下层混凝土表面的深度大于50mm。

8.3.5 后续清水混凝土浇筑前,应先剔除施工缝处松动石子或浮浆层,剔除后应清理干净。

 

8.4 混凝土养护

 

8.4.1 清水混凝土拆模后应立即养护,对同一视觉范围内的清水混凝土应采用相同的养护措施。

8.4.2 清水混凝土养护时,不得采用对混凝土表面有污染的养护材料和养护剂。

 

8.5 冬 期 施工

 

8.5.1 掺入混凝土的防冻剂,应经试验对比,混凝土表面不得产生明显色差。

8.5.2 冬期施工时,应在塑料薄膜外覆盖对清水混凝土无污染且阴然的保温材料。

8.5.3 混凝土罐车和输送泵应有保温措施,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8.5.4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有防风措施;当室外气温低于-15℃时,不得浇筑混凝土。

 

 

9  混凝土表面处理

 

9.0.1 对局部水满足本规程第11.3.1条和第11.3.1条要求的部位应进行处理,且应由施工单位编写方案、做样板,经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

9.0.2 普通清水混凝土表面宜涂刷透明保护涂料;饰面清水混凝土表面应涂刷透明保护涂料。

9.0.3 同一视觉范围内的涂料入施工工艺应一致。

 

10  成  品  保  护

 

10.1 模板成品保护

 

10.1.1 清水混凝土模板上不得堆放重物。模板面板不得被污染或损坏,模板边角和面板应有保护措施,运输过程中应采用护角保护。

10.1.2 清水混凝土模板应有专用场地堆放,存放区应有排水、防水、防潮、防火等措施。

10.1.3 饰面清水混凝土模板胶合板面板切口处应涂刷封边漆,螺栓孔眼处应有保护垫圈。

 

10.3 钢筋成品保护

 

10.2.1 钢筋半成品应分类摆放、及时使用,存放环境应干燥、清洁。

10.2.2 对于钢筋、垫块、预埋件等,操作时不得对其位置造成影响。

 

10.3 混凝土成品保护

 

10.3.1 浇筑清水混凝土时不应污染,损伤成品清水混凝土。

10.3.2 拆模后对易磕碰的阳角部位采用多层板、塑料等硬质材料进行保护。

10.3.3 当挂架、脚手架、吊篮等与成品清水混凝土表面接触时,应使用垫衬保护。

10.3.4 严禁随意剔凿成品清水混凝土表面。确需剔凿时,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

 

11  质量验收

 

11.1  模    板

 

11.1.1 模板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1.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1.2 模板板面应干净,隔离剂应涂刷均匀。模板间的拼缝应平整、严密,模板支撑应设置正确、连接牢固。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1.3 模板安装尺寸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1.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表11.1.1 清水混凝土模板制作尺寸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清水

混凝土

饰面清水

混凝土

1

模板高度

±2

±2

尺  量

2

模板宽度

±1

±1

尺  量

3

整块模板对角线

≤3

≤3

塞尺、尺量

4

单块模板对角线

≤3

≤2

塞尺、尺量

5

板面平整度

3

2

2m靠尺、塞尺

6

边肋平直度

2

2

2m靠尺、塞尺

7

相邻面板拼缝高低差

≤1.0

≤0.5

平尺、塞尺

8

相邻面板拼缝间隙

≤0.8

≤0.8

塞尺、尺量

9

连接孔中心距

±1

±1

游标卡尺

10

边框连接孔与板面距离

±0.5

±0.5

游标卡尺

 

 

 

表11.1.3 清水混凝土模板安装尺寸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清水

混凝土

饰面清水

混凝土

1

轴线位移

墙、柱、梁

4

3

尺量

2

截面尺寸

墙、柱、梁

±4

±3

尺量

3

标高

±5

±3

水准仪、尺量

4

相邻板面高低差

3

2

尺量

5

模反垂直度

不大于5m

4

3

经纬仪、线坠、尺量

大于5m

6

5

6

表面平整度

3

2

塞尺、尺量

7

阴阳角

方正

3

2

方尺、塞尺

顺直

3

2

线尺

8

预留洞口

中心线位移

8

6

拉线、尺量

孔洞尺寸

+8,0

+4,0

9

预埋件、管、螺栓

中心线位移

3

2

拉线、尺量

10

门窗洞口

中心线位移

8

5

拉线、尺量

宽、高

±6

±4

对角线

86

 

11.2  钢    筋

 

11.2.1 钢筋表面应清洁无浮锈;钢筋保护层垫块颜色应与混凝土表面颜色接近,位置、间距应准确;钢筋绑扎钢丝扎扣和尾端应弯向构件截面内侧。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2 钢筋工程安装尺寸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不应大于3mm。

 

11.3  混  凝  土

 

11.3.1混凝土外观质量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1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各检验批的30%,且不应少于5件。

 

表11.3.1 清水混凝土外观质量与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清水混凝土

饰面清水混凝土

检查方法

1

颜色

无明显色差

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

距离墙面5m观察

2

修补

少量修补痕迹

基本无修补痕迹

距离墙面5m观察

3

气泡

气泡分散

最大直径不大于8mm,深度不大于2mm,每平方米气泡面积不大于20cm2

尺量

4

裂缝

宽度小于0.2mm

宽度小于0.2mm,且长度不大于1000mm

尺量,刻度放大镜

5

光洁度

无明显漏浆、流淌淌及冲刷痕迹

无漏浆、流淌及冲刷痕迹,无油迹、墨迹及锈斑,无粉化物

观察

6

对拉螺栓孔眼

——

排列整齐、孔洞封堵密实,凹孔棱角清晰圆滑

观察、尺量

7

明缝

——

位置规律、整齐、深度一致、水平交圈

观察、尺量

8

蝉缝

——

横平竖直、水平交圈、竖向成线

观察、尺量

 

11.3.2 清水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与检查方法应符合表11.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各检验批的30%,且不应少于5件。

表11.3.2 清水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与检查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普通清水混凝土

饰面清水混凝土

1

轴线位移

墙、柱、梁

6

5

尺量

2

截面尺寸

墙、柱、梁

5

±3

尺量

3

垂直度

层高

8

5

经纬仪、线坠、尺量

全高(H)

H/1000,且≤30  

H/1000,且≤30

4

表面平整度

4

3

2m靠尺、塞尺

5

角线顺直

4

3

拉线、尺量

6

预留洞口中心线位移

10

8

尺量

7

标高

层高

±8

±5

水准仪、尺量

全高

±30

±30

8

阴阳角

方正

4

3

顺直

4

3

9

阳台、雨罩位置

±8

±5

尺量

10

明缝直线度

——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钢尺检查

11

蝉缝错台

——

2

尺量

12

蝉缝交圈

——

5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钢尺检查